福州市亭江中學物業服務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銅盤路466-5號大自然文化創意園6號樓2層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9日上午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FJCZ-CS-2024-061
項目名稱:福州市亭江中學物業服務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49.5468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49.5468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合同包 |
標的名稱 |
數量 |
服務要求 |
最高限價 (元) |
磋商保證金(元) |
1 |
福州市亭江中學物業管理服務采購 |
1年 |
日常衛生保潔、臨時迎檢、參觀的保潔工作、垃圾分類及管理、垃圾屋衛生保潔、消殺服務等,具體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 |
495468 |
49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生效后開始至雙方合同義務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競爭性磋商文件所述服務的供應商均可能成為合格的供應商。
(2)供應商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并提交以下資質證明文件:
①有效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等證明文件(供應商為企業的,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供應商為事業單位的,提供有效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供應商為社會團體的,提供有效的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供應商為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的,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供應商為非企業專業服務機構的,提供有效的執業許可證等證明材料復印件;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其他供應商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提供有效的相應具體證照復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授權書原件 【若供應商代表與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無需提供此件;法人資格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③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及供應商代表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④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A、財務狀況報告:提供2023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其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提供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六個月內任一個月的財務報表。
B、依法繳納稅收的相關材料:提供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六個月內任一個月的繳稅證明。
C、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提供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六個月內任一個月繳納社會保險的憑據(專用收據或社會保險繳納清單)。
注: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⑤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⑥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3)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行賄犯罪承諾函。
(4)根據《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有關規定,供應商須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不良信用記錄的書面聲明;
備注:不良信用記錄是指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和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等。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根據財庫〔2022〕3號文件的規定,“較大數額罰款”認定為200萬元以上的罰款,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明確規定相關領域“較大數額罰款”標準高于200萬元的,從其規定。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的證明材料(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①本項目專門面向符合財政部、工信部文件(財庫〔2020〕46號)規定的中、小、微企業。供應商須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供應商應認真對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的劃分標準,并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號)規定準確劃分企業類型。②監獄企業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供應商為監獄企業的,可不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但須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③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供應商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但須提供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④響應文件正本中的聲明函須為原件。注:本項目為服務類采購項目,采購標的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為物業管理。
(6)資格承諾函(若有):供應商在響應時,按照規定提供相關承諾函(格式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相關附件或《福州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推進政府采購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通知》中“資格承諾函”)的,無需再提交財務狀況、繳納稅收和社保資金繳納等證明材料。說明:①供應商可自行選擇是否提供本承諾函,若不提供本承諾函的,應按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②供應商可刪減承諾事項,如刪去承諾第 1 項的,則應按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財務狀況報告。③采購人有權在簽訂合同前要求成交供應商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核實成交供應商承諾事項的真實性。④供應商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不得作出虛假承諾,承諾不實的,屬于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依法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形式參與磋商。
注:上述資格證明文件若為復印件應注明“與原件一致”并加蓋供應商公章(供應商是自然人的須逐頁簽字)。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時間,公休、節假日除外)
地點:福建誠致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銅盤路466-5號大自然文化創意園6號樓2層】。
方式:競爭性磋商文件(紙質版或電子版)售價2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如需郵寄,另加50元人民幣特快專遞費;采購代理機構不對郵寄過程中的遺失負責。參加本項目磋商的供應商必須獲取本競爭性磋商文件。獲取方式可通過直接到采購代理機構獲取或通過傳真和電子郵件獲取,未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的供應商磋商將被拒絕。通過傳真和電子郵件獲取的,潛在供應商須將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費用通過電匯或轉賬形式匯入競爭性磋商公告中注明的采購代理機構銀行賬戶,同時將電匯或轉賬底單及參加的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合同包號、單位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手機、傳真、電子郵箱和單位地址填寫清楚并加蓋供應商公章傳真至采購代理機構。
售價:¥200.0 元(人民幣)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4年09月09日上午09點30分(北京時間)
地點:福建誠致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銅盤路466-5號大自然文化創意園6號樓2層】。
五、開啟
時間:2024年09月09日上午09點30分(北京時間)
地點:福建誠致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銅盤路466-5號大自然文化創意園6號樓2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公司賬號信息:
開戶名:福建誠致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有限公司福州烏山榮域支行
賬 號:35050161924100000786
2.傳真:0591-83210775 電子信箱:fjczxmgl@163.com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福州市亭江中學
地址:福州市馬尾區亭江怡山院9號
聯系人:趙老師 0591-88020219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福建誠致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銅盤路466-5號大自然文化創意園6號樓2層
聯系方式:孫秀娟 、林小斌、方謝菲 18950381193 0591-87806063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孫秀娟 、林小斌、方謝菲
電 話:18950381193 0591-87806063